教师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工作创造性,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和《XX市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XX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以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为重点,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素质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4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
四、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
(一)职业道德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
(二)职业能力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面掌握和拓展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三)工作表现考评(20分)
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出勤情况、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评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等。
2.德育工作。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4.班级管理工作。主要考评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四)工作成效考评(40分)
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时间运行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
(五)表彰奖励加分
本年度受到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以及受到各级综合表彰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根据受表彰的层次适当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只计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