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

教师发展评价

评价目标

通过教师评价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生学业成就、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从而实现教师、学生和学校多元融合发展的目标。

评价方式

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教师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设定评价标准,给予不同角色的教师在相同的指标上不同的评价权重。

评价内容

多维评价指标,为有成果、有贡献的教师创设等效评价,注重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以及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业绩等方面评价。

评价运用

促进完善教师发展支持系统,构建教师发展成长激励制度,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团队制度和教师传帮带制度。

  昊天嘉华教育「教师评价体系」依托教师专业能力的层级结构,思维型教学理论引领下的教师专业能力评价体系从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育能力、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教学行为等多个维度对教师的专业素养发展进行全方位评价和解读。

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体系」最终基于评价结果从被评价教师的发展诉求和意愿出发,加强对被评价教师的人文关怀,根据教师评价中发现的被评价教师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对其指导反馈,促进其专业素质的提升,由此彰显教师评价的灵活性、人文性色彩。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涉及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社会用人评价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督导)在教育评价中的职责等,构建了一个包括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和政府在内的、完整的主客体评价体系。《总体方案》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研和荣誉5个方面完整构建了教师评价体系,既是完整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促进教师专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教师发展,师德为要。《总体方案》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评价,有利于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