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评价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实施,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发展职业教育

评估原则

评估要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全面统筹中等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和近期建设重点,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涵盖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总量投入、专项投入、基础设施、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展开。

评估实施

依据国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督导条例》、《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地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采取非现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主要用于反映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总结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与特色,指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