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评价制度

台湾地区教育具有地方特色,学术氛围浓厚。

台湾地区的评价主体:

以政府设立的专业机构为主

高校、教育研究机构以及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相关行业协会也是相当活跃的评价主体。

台湾的教育评价内容主要分为三类:

1.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台湾的高考由“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简称“大考中心”)组织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大考中心登记为民间文教机构,不属于“教育部”,亦非民间组织。)

2.职业资格认证

台湾职业及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由政府设立的考试院承担。

3.学校办学质量评鉴

20世纪90年代前,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对应分管机构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质量评价。20世纪90年代后,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组织,接受“委托”实施评价。

台湾教育评价经费来源:

台湾评价经费依据评价的性质、用途和评价主体的性质不同,评价经费的来源各异,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

1.台湾考试院的运转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财政直接拨款,其中很小一部分来自于向考生收取的报考费用。

2.大考中心主要经费来自基金收益、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和国内外公私机构、团体或个人的捐赠。

3.部分高校、行业协会进行评价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是政府购买其评价服务的委托收益,小部分来自捐赠、会费、基金收益等。

台湾教育评价体系特色:

1.评价机构具备一独立性

评价机构不受教育行政部门影响,有助于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并可以积极促进同类学校相互学习。

2.优质的专业队伍建设与技术储备

台湾高校、研究机构、教育评价的行业协会(台湾评鉴协会)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有利于评价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先进评价技术的推广。

3.台湾教育评价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