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评价制度

香港学校评价制度的主要形式是以“质素保证”的研究和实践。在质素保证框架中,其评价系统包括学校的自我评估和质素保证视学。

质素保证评价系统的实施包括:

学校表现评量

持分者问卷

学业增值资料系统

情意及社交表现评估套件等

其获取评价数据的形式包括:

抽查学生作业

查阅学校文件

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问卷调查

与校内成员讨论。

香港学校评价制度特点

1.以学业评价为核心进行评价结果分析,同时运用回归技术提高分析的科学性。

以学科为单位,运用统计方法推算学生某一时间段各学科公开考试的预期成绩,把预期成绩与学生实际取得的成绩进行对比,并得出结果。

2.按需制定多样反馈方式,“一站式”评价管理电子系统

香港学校质素保证评价体系依据各种评价工具和评价数据的特点,进行不同方式的结果反馈。香港还建立了“一站式”的自评数据管理系统——学校发展与问责数据电子平台(ESDA),系统架构包括安装数据电子平台、收集自评数据、制作报告、诠释数据等。

3.互动性和透明性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除了自我评价之外,香港还进行以“质素保证全面视学”为主要形式的外部评价。

4.教育局在评价体制中的制衡

香港教育局一方面以伙伴方式为学校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监察学校表现,并给予客观的改善建议,务求在支持与问责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