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关切。在国家给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优厚条件下,有必要打破教育“大锅饭”、职称评聘终身制现象,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随岗位走的良性机制,提高课内教育的质量,减少课外补课的不必要需求,切实减轻家庭的子女教育负担,促进我国人口的良性增长。
同时,也应注意到当前我国的义务阶段教育存在省与省、市与市、区(县)与区(县)之间教育水平、教师素质、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多层次的不平衡问题以及各自内部的众多不平衡问题。
推行教师岗位动态调整应循序渐进、由点及面地慢慢推开,可先选定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积累改革经验,然后逐步推广。
为此,建议国家研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动态调整机制。
一、探索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教师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首先要对学校的不同岗位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各岗位进行科学的评价。因为学科的不同,义务教育阶段各科任课老师、辅助岗位的工作职责、压力也大不相同,建议教育部研究制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各岗位进行科学评价的体系。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在区分主副课、任课与非任课,区分地区教育水平差异等前提下,研究分步分片制定教育质量考核标准,逐级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做到岗位考核标准客观、科学、可量化。
二、建立岗位、职称的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薪资总体上保持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水平。在科学评价学校各岗位的前提下,实行定岗定薪制度,教师的薪资随岗位走,根据岗位拿薪资,且高薪资岗位向一线教学岗位倾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定期对各岗位的教师进行岗位考核评价,建立通过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成果考核等多种方式确定教师教学业绩的评价体系。严禁在岗教师违规从事课外校外辅导。
三、建立动态调整教师编制的机制。对工作懈怠或面临客观困难、长期因事请假的教师,及时对其编制予以合理调整,充分发挥教师编制的激励作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鞭策在编教师队伍在危机意识中奋进,时刻保持自我更新。同时,培养固定教师储备队伍。每年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中拨出固定部分,用于培养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备用教师,经过系统培训,可以随时上岗、顶班上课、担任班主任工作等。动态调整教师编制、定期为教师队伍储备一定量的跟岗教师,构建多梯次教师队伍。
四、逐步推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化。学校的教育质量,除依赖管理、生源质量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水平。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国情,由点及面地逐步推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化。建议国家层面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先行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完善域内不同区域之间的教师交流制度,逐步拉平域内教育的校际差异、区域差异。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派位轮岗。
同时,结合具体岗位,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证优秀交流教师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教师的职称、岗位晋级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动态调整的制度:对于一线教师,在评价其教科研业绩时可以适当结合实际、放宽评定标准;对教学考核评价靠后超过一定期限的教师,可以考虑相对动态地降低其职称、职级;从制度上督促校内教学质量大幅提升。
作者:吴智深,系农工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