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开放大学文件(川开大校评估﹝2021﹞1号)

关于开展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各部门:

按《国家开放大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2021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20213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19月接受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评估。为全面做好迎评工作,持续提升办学的规范程度、保障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放教育办学评估工作,以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学校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以创优提质为主题,巩固系统建设拓展提升行动计划成果,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升级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办学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党委书记谭文劲和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杨俊辉担任组长;副校长刘纯龙担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李建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标、副校长吴兆华、副校长杨波担任副组长;省校各相关院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办学评估是国家开放大学对四川开放大学系统办学情况的一次全面检视,意义深远,做好迎评工作责任重大。各办学单位务必聚焦开放教育,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研究领会办学评估要求;主动对照指标要求自评,做好支撑材料的分类汇总,归档入盒;保证所提供支撑材料的真实有效、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加强数据信息管理,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做好接受国家开放大学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的准备,推动评估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安排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各院处应根据《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宣传动员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省校各院处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全面动员全省开大(电大)系统师生积极参与评估工作。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直属学院和省直机关学院须成立专门的办学评估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材料准备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省校各院处应分别按照《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材料准备清单(市县)》(附件3)和《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及材料准备清单(省校)》(附件2的要求准备支撑材料,撰写自评报告等。

65日前,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应将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相关人员信息表(附件4)提交至省校办学评估工作办公室,并请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的联系人加入QQ群: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群,群号:164372696

625日前,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将自评报告电子版(体例见附件5)、本校的支撑材料目录电子版(体例见附件7)及《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综合数据表》(附件8)按时提交至省校办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625日前,省校各院处牵头部门,按照《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及材料准备清单(省校)》(附件2)要求,以观测点为单位,撰写自评报告(体例见附件6),并将自评报告电子版与支撑材料纸质版同时提交至办学评估工作办公室。

(三)省校检查

省校将组织专家检查全省各办学单位的材料准备情况,分为远程检查和实地抽查两种形式。远程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阅自评报告、数据评价、网上检查(主要检查国开学习网的使用)、(教师、学生)电话访谈等。实地抽查则在远程检查基础上,由省校组织专家前往全省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及辖区内县级办学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远程检查前,各办学单位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

1. 自评报告;

2.按照《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材料准备清单(市县)》要求,以提交的本校支撑材料目录为标准,准备支撑材料,须分类编目、存档入盒

3. 办学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在籍学生数、学生名册(包括专业、层次、学号、所在学习中心、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近期信息);

4. 办学单位当学期面授课表;

5. 办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技术人员名册及有效联系电话等;

6. 检查所需学习网登录账号信息;

7. 办学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

实地抽查阶段,受检单位还须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准备:

1. 办学单位简介及汇报资料;

2. 支撑材料按照目录清单整理、编号、摆放;

3. 近一年已完成评阅的形考作业尤其是纸质作业、毕业实践环节相关材料等;

4. 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或个别访谈。参与

5. 省校专家组提出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补充完善访谈的人员由专家组确定并于实地评估前告知受检单位,范围包括单位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教职工、学生等。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各院处应在省校检查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开放大学的评估指标,全面做好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办学评估工作。

(五)评估实施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安排,预计于9月启动评估工作,10月中下旬,专家组完成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各办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迎接国家开放大学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的工作准备。

(六)整改提升

各办学单位应认真接受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本单位形成整改合力,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各办学单位如对提交材料有疑问,可及时与省校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雍铮、欧阳小明、岳敏

话:(02887762962

材料报送邮箱:scbxpg@scou.cn

附件:1.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及材料准备清单(省校)

     3.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材料准备清单(市县)

     4.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相关人员信息表

     5.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自评报告体例(市级)

     6.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自评报告体例(省校)

     7.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市县开大(电大)支撑材料

目录模板

     8.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综合数据表.xlsx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开放大学代章)

2021528

附件1

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的通知》(国开质量【20212号)和《国家开放大学质量标准(1.0版)》提出的要求为指导,以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为原则,以本次办学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升级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办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校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办学体系规范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力争在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中取得保的结果。

三、组织机构

组长:谭文劲、杨俊辉

常务副组长:刘纯龙

副组长:李建川、陈标、吴兆华、杨波

成员:叶立、陈礼军、黄社运、汪涛、陈松、杨永其、卿松、吴茜、周仲文、周俊玲、杨志超、夏兰、赵珩君、柳小勇、朱江、黄世宏、帅勇、郑天柱、刘斌、刘颖、陶军、乔兴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四、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指标的要求,本次办学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办学定位、体系办学、条件保障、教学运行与效果、质量管理、创新与服务六个方面。省校各处室和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严格按照该指标要求,贯彻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的原则,做好办学评估各项工作:认真研究领会各项评估指标,主动对照自评,并做好支撑材料准备工作;撰写和提交自评报告;并在实事求是总结好的经验基础上,找差距、找不足、找问题、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直属学院、省直机关学院须成立办学评估领导机构,并成立专门的办学评估工作机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负责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省各级办学单位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必须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树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深入学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确保达到预设目标。

2. 统筹安排,协调到位

办学评估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省办学系统的工程,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开展工作期间,省校各院处应加强沟通合作、部门内部做好分工协作;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负责统筹所属县级开大(电大),办学系统同向同行,形成合力,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 深入学习,吃透指标

省校各院处、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县级开大(电大)要深刻领会各项指标体系内涵,准确把握每个观测点所观测的内容、形式以及所应提供的支撑材料;对于需要加强建设的薄弱环节,须从细处着眼、从实处着手,抓紧查漏补缺;分阶段及时总结评估工作推进情况,对有关评估工作的会议等做好记录。

4. 严谨细致,材料详实

本次评估材料的收集时间范围原则上为近三年(2018920216月)。省校各院处、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县级开大(电大)要在深刻理解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做好支撑材料的整理、归类、编目、保管和入盒,确保各项材料客观、真实、规范、有序,紧扣指标、突出亮点、编目清楚,查找无误。

5. 狠抓落实,整改到位

各级办学单位和省校各院处要深入一线,实事求是总结成绩,认真细致对照各项指标的基本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对专家在评估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条逐项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五、工作安排

为了保障办学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整个工作大致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宣传动员阶段、材料准备阶段、省校检查阶段、补充完善阶段、评估实施阶段、整改提升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上旬5月下旬)

1. 成立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 制定《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3.向省校各院处和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印发《关于开展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指标及材料准备清单(省校)》和《四川开放大学办学评估材料准备清单(市县)》等;

4.召开评估工作动员大会,启动全省系统办学评估工作。

(二)材料准备阶段(5月下旬6月下旬)

1.省校各院处、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县级开大(电大)应严格按照各自对应的清单要求,收集、梳理、汇总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

2.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积极开展自评自查,并将办学评估相关人员信息表、自评报告、本校支撑材料目录、四川分部办学评估综合数据表按照要求提交至省校评估工作办公室。

3. 省校各牵头部门提交: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纸质版。

(三)省校检查阶段(6月下旬)

1. 远程检查。省校组织专家开展远程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评报告、数据评价、网上数据(主要检查国开学习网的使用)以及对教师、学生的电话访谈等。

2. 实地抽查。专家组对照评估指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办学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校查缺补漏,进一步优化各项材料。

(四)补充完善阶段(7月中旬9月上旬)

各市(州、行业)开大(电大)、省校各院处应在省校检查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开放大学的评估指标,全面做好查漏补缺,真正补齐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办学评估工作。

(五)评估实施阶段(9月中旬11月下旬)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2021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20213号)文件的安排,国家开放大学将于9月启动评估工作,10月中下旬,专家组完成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各办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迎接国家开放大学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工作,措施到位、保障有力,确保评估工作有效落实。

(六)整改提升阶段(11月下旬

市州(行业)开大(电大)和省校各院处应认真接受评估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本单位形成整改合力,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