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时间优化原则:淡化结果性评价,加强过程性评价
相对一个学期,期末考属于结果性评价。结果性考试的目的是评估学生学业成就达成的程度,同时判断教师的学科教学效果。过程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实施的,促进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形成的评价。对学生而言,主要有三大作用,一是考前督促学生复习巩固,二是考后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引导学生对照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反思自己的学习投入和学习方式的效益。对教师而言,获得教学过程中连续性反馈,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习历程、学习特点、学习困难等信息,作为教学改进和个别辅导的依据[5]。我们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与分析,基于学生学习行为的证据对学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发挥过程性评价的诊断和促进功能。
2.评价内容优化原则:减少总体评价,加大项目化评价
学校和教师习惯性模拟中考、毕业考纸笔考试开展月考、单元考等,考试结果通常以总分方式出现,结果分数常常被用于学生和班级排名排序,凸显了评价的评估功能和甄别功能。 根据新课标和双减精神,我们要打破传统的学科评价理念,不要局限学科知识能力的纸笔测试,要积极开展学科能力技能专项评价、学习行为评价、作业作品评价等过程性评价,形成一套校本化学科评价内容体系,由单一的纸笔测试转向多元化测评,弥补单一测试类型的的局限,使得测评内容立体丰富[6]。
3.评价方式优化原则:减少纸笔评价,加大表现性评价
纸笔测试内容难以测评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解决真实问题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容易误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把时间和精力过分聚焦于考试相关的内容和训练上,导致“死记硬背,习题教育,应试教育”现象。我们要大幅度减少纸笔性评价,大力推广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表现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内容侧重操作实践性技能和应用知识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不仅能够评价高层次能力,还可以测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7]。表现性评价能弥补纸笔测试的不足,引导学生从试卷堆和题海中“突围”出来。
4.评价主体优化原则:减少他人评价,加大协商式评价
目前,在学科成绩方面,评价主体都是教师。在学习行为方面,虽然有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班级评价等,常常出现不严谨、不客观、不精准现象。他人评价容易流于形式流程,难以发挥评价的促进功能。以老师为主导的协商式评价不仅具有指导功能和诊断功能,而且还能培育学生自我评价能力。根据新课标“倡导评价促进学习的理念”,在重要的评价活动结束后,教师要采取对话交流等协商式评价,指导学生做科学的、精准的自我评价等,提高学生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的能力,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
5.评价结果优化原则:减少定量评价,加大定性评价
我们要废除“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的传统思维。消除分数化评价,采用等第评价。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采取等第评价,是对“甄别与选拔功能”的釜底抽薪的重要举措,是“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自尊心”重要表现,是减负最有效的手段。而且,等第评价的信度效度比分数评价较高,符合国际上学生评价的基本思想。
文章作者:
王旭东,浙江省温州市教育评估院质量评价科科长;
陈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研究院评价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