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现就《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什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1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三、我市研学旅行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让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发扬传统美德,继承革命传统,传承天府文化,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引导中小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定,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开发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的精品研学旅行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四、《指导意见》提出的我市研学旅行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教育性原则,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是实践性原则,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是安全性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是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我市研学旅行工作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一是各区(市)县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

        二是各学校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好行前安全教育、信息告知等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承办方对使用的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核查。

        三是各承办方要明确并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探索建立承办方公开承诺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各级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好各部门安全职责。

 

六、我市研学旅行经费筹措机制是怎样的?

        一是坚持公益性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公益性基地开展研学旅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全市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二是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参加活动,学校不得从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中营利,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

        三是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必须投保旅行安全相关责任保险并为参加人员投保意外险。承担研学旅行组织、接待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

        四是各区(市)县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七、我市研学旅行组织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成立成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卫生、食药监、旅游、金融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研究协调制定全市研学旅行政策。

        二是各区(市)县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校外多方协作管理机制。

        三是各区(市)县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的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是各区(市)县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探索搭建研学旅行新媒体服务平台,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研学旅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市教育局,解读人为胡倩,联系电话为028-6188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