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评估三级指标中设置的六个核心指标及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观测点 | 备注 |
2.体系办学(120分) | 2.2 统筹分部的系统办学及体系建设(70 分) | *2.2.4 在总部允许的区域范围内规范办学(15分) | (1)分部系统各办学单位办学与总部允许的区域范围相符的情况(7 分)
(2)分部系统各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规范程度(8 分) |
得分不足 60%, 一票否决 |
2.3 及时缴费、规范收费(30 分) | *2.3.1 按照协议及时足额向总部缴纳各项费用,无拖欠学费(20 分) | 分部无欠费,连续三年以上按照协议及时足额向总部缴纳各项费用(15-20 分);分部有欠费,有清偿计划,计划三年内向总部全部缴清、还款情况良好(12-14 分);分部有欠费,无三年内清偿计划或近三年缴费、还款不到位(0-11 分) | 得分不足 60%, 一票否决 | |
3.条件保障(290分) | 3.7 学习资源配置(65 分) | *3.7.1 统设课程文字主教材配置率高(30 分) | 70%及以上(26-30 分);61%-69%(20-25分);50%-60%(18-20 分);40%-49%(1-17分);不足 40%(0 分) | 得分不足 60%, 一票否决 |
4.教学运行与效果(340分) | 4.1 招生宣传与规范管理(40 分) | *4.1.1 按总部统一要求开展招生宣传,无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问题(30 分) | (1) 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符合要求,以及违规承诺、虚假宣传的情况(20 分)
(2) 分部系统没有学生关于招生宣传问题的信访投诉,或学生有投诉、分部无过错(10 分) ※近一年有严重违规招生问题(跨区域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本项不得分(分部自查自纠情况不计在内) |
按学期的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学习中心落实总部招生宣传具体情况(如:是否张贴总部招生海报、分部网页及分部教职员工招生服务方面的网络宣传是否规范等);近一年有严重违规招生问 题(跨区域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本项不得分; 得分不足 60%,一票否决。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观测点 | 备注 |
4.教学运行与效果(340分) | 4.2 线上线下教学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效果(70 分) | *4.2.3 国开学习网上的教与学关键数据指标良好(20 分) | (1) 教师平均在线天数(4 分)
(2) 学生平均在线天数(4 分) (3) 教师人均在线行为次数(4 分) (4) 生均在线学习行为次数(4 分) (5) 学生帖回复率(4 分) ※近一年任一学期生均在线学习行为次数低于 1200,本项不得分 |
质量因子数据、网检数据等;得分不足 60%,一票否决 |
4.5 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组织、实施、评阅和成绩管理(90 分) | *4.5.3 严格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终结性考试的各项要求;考试组织与管理规范,认真组织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组织蹲考、巡考工作; 有效落实学生诚信教育;严管考风考纪,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通报曝光(35 分) | (1) 落实总部终结性考试文件要求,及时下发并有效落实情况(5 分)
(2) 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含主考、巡考人员、监考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落实考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情况(10 分) (3) 有效组织蹲考、巡考工作情况(8分) (4) 有效落实学生诚信教育情况(5 分) (5) 及时严肃处理违规事件、通报曝光(7 分) ※近一年总部查处或社会曝光分部系统存在严重考试违规行为或存在有组织替考,或考试组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本项不得分(分部自查自纠情况不计在内) |
注意:总部查实通报的问题和分部自我监管得力查出并处置的问题要区别给分; 得分不足 60%, 一票否决 |
打*为核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