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围绕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教育部工作要点,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体系,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项职责,有效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加强督政工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 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做好文件发布解读宣传落实工作。研究制定2018年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部署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2.统筹推动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方案》。召开加快推进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动员部署会,与各地签定责任书。研究制定专项督导监测办法,建立督导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实时动态监测,发布督导监测报告。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发布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工作会。继续做好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对1824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监测复查。研究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制度。

  4.持续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分区域召开座谈会、调度会等,督促进展缓慢省份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推动各地加大公开公示力度,逐县、逐校公开公示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实施成效信息。开展专项督导。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定期通报各地校舍及体育场地建设进度。组织各地全面自查,开展日常监测,实施专项督导。

  6.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监管。督促相关省份如期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目标。督促各地加强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食品“双安全”专项督导,严厉查处不足额安排、截留、套取、克扣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和食堂操作不规范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导,督促解决教育突出问题

  7.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监管。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同公安部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开展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指导各地各校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8.积极做好校车安全监管。督促相关省份抓紧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会同公安部做好校车安全整治工作。

  9.大力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完善校园欺凌台账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对事件频发的地区及性质严重的欺凌事件的专项督导。

  10.认真做好教育突出问题督办。指导各地及时做好教育热点问题和教育突发事件的督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

 

  三、进一步做好学校督导评估监测,提高教育质量

  11.启动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逐步形成幼儿园自评、督导部门督导评估、信息公开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

  12.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研究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指导各地有效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13.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2016年语文和艺术国家监测报告、基础数据报告和分省监测报告的撰写和有关发布工作。研究制定《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7年科学、德育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编制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14.做好职业院校评估。发布2016年全国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和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开展高职院校园艺技术等4个专业的评估试点。研究制定高职院校专业评估方案。

  15.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继续开展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合格评估工作。推进审核评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研究进一步推进专业评估的政策措施。编制2015-2016学年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开发布情况检查并形成督查报告,部署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工作。

  16.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评估试点工作。做好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撰写2015年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发展报告。研究开展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源库建设。完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规范,严格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和队伍建设,提升督导能力

  17.推动各地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对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出台当地教育督导法规、改革督导机构、理顺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召开《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成立五周年座谈会。

  18.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督学培训工作,研究制定《督学培训大纲》。研究建立督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教育督导专家库。探索建立中小学校视导员制度。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认定工作。

  19.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丰富评估监测手段和渠道。积极培育和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开发教育督导综合管理和专业评估监测工作平台。

  20.加强督导结果使用。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结果公开力度,做好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工作。健全定期通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制度,强化督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