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落实,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定于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召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分析研判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交流各地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下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思路举措。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5—26日,会期一天半。10月24日(星期三)报到,26日下午离会。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与会人员
1.教育部有关司局同志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
3.部分幼儿师范院校负责同志各1人(参会院校名单见附件2,由相关省份教育厅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参会人员填写回执(见附件1),于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前传真至会务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会务组电子邮箱。
2.会务工作由浙江省教育厅具体负责。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接送站服务。参会人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3.请参会人员2018年10月24日到浙江省杭州致远大酒店报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电话:0571-88008288、88008088。
会务组联系人:徐叶红,联系电话:0571-88008938,传真:0571-88008938,电子邮箱:503990555@qq.com。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刘扬、焦江方,联系电话:010-66097864、66097090,传真:010-66020522。
附件:1.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讨会回执
2.参会院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