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评估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治理,落实“总部、分部两级统筹”,压实办学主体责任,促进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全面提升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办学的规范程度、保障水平、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建立5年一轮分部办学评估制度,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

评估目标

进一步健全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以“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为原则,建立分部办学评估制度;围绕教学工作和办学质量,探索完善总部对分部办学业务的总体评价指标和配套管控机制;有效促进办学体系规范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评估范围

以分部申请为基础,总部统筹安排5年一个周期的评估任务,每年选取10个左右分部,分学期开展评估。评估工作除涵盖分部自身,原则上还须延伸考察2个相关办学单位(分部体系的学院和学习中心,一般不超过3个)。

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远程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形式。远程评估包括审看分部自评报告、数据评价、网上检查、远程听评课、电话访谈等;实地评估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个别访谈等。

评估应用

总部将评估结论和整改结果用作资源配置(如招生计划、评奖评优、项目申报、新专业申报、办学层次升级等)、业务权限给予和办学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抄送分部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分部办学评估流程

分部自评

        参评分部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按规定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等材料。

远程评估

        专家审看分部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结合数据评价、网上检查、远程听评课、电话访谈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分部办学基本情况。

实地评估

        专家组对照评估指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或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

确定结论

        专家组实地评估结束后10天内向总部质量监控部提交小组评估报告。确定建议结论和工作建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布。

整改工作

        评估结论公布后,相应分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报告提交总部质量监控部。

        国家开放大学前身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7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办好开放大学”,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五省市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确定为“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单位,拉开了广播电视大学战略转型的序幕。

        2012年6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8月教育部党组审议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并以部发文印发,明确要求把国家开放大学建成我国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和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四大平台),标志着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和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

        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在教育部领导下统筹全国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和服务全国开放教育办学业务,着力建设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教育部按高等学校管理和指导国家开放大学的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