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通知

成教函〔2018〕139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直管)学校: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新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成都市新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教师培训工作,为建设“优教成都”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教师培训的重要意义
        1.新教师是教师专业生涯的起点,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阶段。新教师培训是引导教师进入专业角色、内化职业规范的过程,也是学习教学的导入阶段。有效的培训将有助于新教师快速走上专业发展道路,是促进新教师职业基本素养和教学专长发展的有效举措,将直接影响新教师的职业倾向和职业持久性。新教师是学校、社会和国家的希望,持续培养新教师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这将关系到全市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和教师队伍稳定,是建设“优教成都”的基础性工程。
        二、明确新教师培训总体要求
        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新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发展的方向,健全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思路,提高培训效益,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总体目标。促进新教师深刻理解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内化教育理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学观。熟悉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常规,掌握教学基本技能,初步掌握教研、科研方法,学会规划教育职业生涯,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激发其成为“四有”好教师的内生力。
        4.培训对象。教龄0~3年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岗教师。
        5.培训时间。新教师培训周期为三年。第一年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校本培训(含校本研修、师徒结对,下同)、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第二、三年平均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不少于50学时。
        6.工作原则。
        ——县域统筹,以校为主。坚持下移培训重心,前移培训阵地,县域统筹,以校为主开展。坚持研训一体,实践导向,落实学研结合、学用结合。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推进培训基地建设,整合新教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市县两级教师发展基地校和名师工作室,建立新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内新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加强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平台建设,推行新教师自主选学制度,服务于新教师自主研修与发展。
        ——注重过程,提高实效。着力对培训实施过程的管理,加强对新教师的学习和成长进行质量跟踪和评估,不断优化个性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保证培训质量。
        三、开发丰富和结构化的培训课程资源
        7.准确定位课程体系。新教师培训课程体系要秉承“基于需求、发展需求”理念,既立足于新教师当下需求,又面向新教师未来发展的需要。培训课程要基于工作绩效提高和专业素养提升两个主线,指向于新教师教学技能的提升和学习反思能力的提升,激发其发展的动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8.优化培训课程结构。基于工作绩效提高主线,设置学生教育、学科教学模块,着力强化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必备专业知识、方法与技能,提高新教师沟通交流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基于专业素养提升主线,设置职业理想与师德、专业发展模块,帮助新教师形成良好的职业认同和师德修养,明确专业发展目标,提升研究和反思能力、增强道德法治意识等综合素质,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把握新教师培训的要素和流程
        9.科学做好新教师需求调研。根据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建立新教师群体理想行为特征模型,从知识胜任能力、课堂胜任能力、组织胜任能力、科研胜任能力等关键要素,定期了解区域内新教师的专业发展状态,分析定位新教师的学习需求。
        10.准确定义新教师培训主题。依据学科、学段、教龄、区域等的不同,整合新教师培训的需求,分阶段确定培训工作的主题,细化各主题的培训目标,提高培训主题的可行性。
        11.系统规划新教师培训课程。关注培训目标与课程核心问题、理论、策略、案例等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关注课程的内容逻辑以及学习者的心理逻辑,通过“发现不足、产生需求、提供支持、解决问题”的流程来规划培训课程。
        12.整合组建多元化培训团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建多元高质量的培训团队,培训团队中应兼有理论研究者、一线教育教学实践者和关联行业(如心理、法律、卫生等)的专家。要着力激发当地教研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研员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培训团队既要提供智力和学习资源上的支持,也要着力于倾听学习者的意见和困惑,引导其纳人之长,避己之短,扬己之特有。
        五、创新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
        13.以互动参与式培训实现新教师深度卷入。在理论学习中,多方法、多视角、多维度引导新任教师深度参与和主动构建,着力提升学员的实际获得。在案例探讨中,要引导新教师在自己的实践工作中进行深度反思,并运用理论去解释、改进教育教学实践。
        14.以项目体验式培训实现课程的难点突破。针对师德和职业理解、学科教学基本功等重点难模块课程,可采用小切口设置体验项目的方式开展,将问题进行有效分解,保证课程的实效性,提升培训课程对于新教师可持续发展的价值。
        15.以混合式研修实现课程的全覆盖、个性化和精准化。充分利用现场培训和线上研修各自的优势,整合设计、实施现场研修课程与在线研修,要利用好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网、微师培等网络研修资源,实现全覆盖,使新教师可利用丰富的线上线下资源进行自主研修。
        16.以团队学习实现新教师的学习、工作、生活深度融合。学校要为新教师搭建灵活多样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工会、党支部、协会组织、学科组、兴趣组、师带徒等团队功能优势,吸纳和推进新教师深度参与,助推新教师的职业品格的养成和专业的成长,建立良好的职业归属。
        六、建立多元化的新教师培训评估体系
        17.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新教师培训工作质量分析、评估机制,将新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对学校队伍建设的评价体系,跟踪培训质量和效果,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18.教培中心(进修校)要根据培训内容、要求、方式等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有效整合岗前培训考核、跟岗培训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试用期培训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和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19.学校要坚持培训与活动评选相结合,过程与阶段诊断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测与展示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估考核,实现对新教师全面、公正、客观的指导与激励。
        七、加强新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
        20.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市教育局负责新教师培训有关政策的制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培训经费,牵头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制定新教师培训规划,跟踪评估培训质量,指导和督促区域内民办学校开展新教师培训工作。教培机构(进修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方案和考核工作,负责审核、登记学分。新教师任职学校负责新教师的职业规划、校本研修、师徒结对、质量跟踪等。市县两级教师发展基地校承担新教师跟岗研修任务。
        21.落实经费,严格开支。新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教师培训经费统筹安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新建学校、新教师占比高的学校,要提高教师经费保障水平。培训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或挪用,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
        22.市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校新教师培训体系,为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